通知公告

广州体育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

发布时间:2018-05-21

 

一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文件要求,我院遵循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。

二、根据不同专业考生人数、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,分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分别为:运动训练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25分(含225分),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0分(含200分)。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,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(满分600分)的30%,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基础上,根据我校专业或项目的需求,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,再录取线上非免试考生。按志愿优先原则,同志愿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,按文体综合成绩(文体综合成绩=体育专项考试总成绩/100×100×70%+文化考试总成绩/600×100×30%)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依次录取。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,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;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,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。

三、各项目拟录取名单见附表。优秀运动员免试生已由国家体育总局公示。

四、广州体育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已在一志愿录取完成,不再录取二志愿。

五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,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,则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。拟录取考生中如有考试违规违纪、资格造假等情况,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
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,现对2018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联系电话:020-38024685(招生办公室)、38024562

监督电话:020-38026838(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)

通讯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行政综合楼409

邮政编码:510500

 

附表:

广州体育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名单